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主席令2011年第43号)规定,军队、武警专用的车船,免征车船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611号)规定,车船税法第三条第二项所称的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是指按照规定在军队、武装警察部队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军队、武警牌照的车船。
据此,如果武警部门的消防车在相应的车船登记管理部门已经登记,并按规定领取牌照的可以免纳车船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主席令2011年第4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6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