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主席令2011年第43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611号)规定,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也是车船税的纳税人。但是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场、港口、铁路站场内部行驶或者作业的车船,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车船税。
因此,机场内部行使的机动车应按规定缴纳车船税,但是自2012年1月1日起可以享受5年的免税优惠。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主席令2011年第4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6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