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6]464号)的规定,纳税人收购烟叶,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纳税。应当向烟叶收购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