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第33号公告--关于进出口货样和广告品监管有关事项》(海关总署2010年第33号公告)第四条规定:进出口无商业价值的货样准予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其他进出口货样一律照章征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海关总署2010年第33号公告--关于进出口货样和广告品监管有关事项》第四条(海关总署2010年第33号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