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不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凭普通发票退税政策的通知》(国税函[2005]248号)第一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31号)第五条规定停止执行。今后凡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出口,一律凭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有关凭证办理退税。小规模纳税人向出口企业销售这些产品,可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上述公司购进货物用于出口,不能凭收到的普通发票办理出口退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凭普通发票退税政策的通知》第一条(国税函[2005]2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