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65768101
财税眼 新闻 法规 筹划
专家之窗 预约 问答 咨询
新华学苑 课程 职场 考试
财税商务 财税超市 威客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客户端内容 » 最新发布政策 » 国家法规最新发布 » 正文
客户端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二级分支机构的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13  浏览次数:311
核心提示: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7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250号)规定,现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国税函[2011]250号文件所附的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名单同时废止。本公告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名单.doc
 

  国家税务总局
  二0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 客户端内容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全国分站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