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65768101
财税眼 新闻 法规 筹划
专家之窗 预约 问答 咨询
新华学苑 课程 职场 考试
财税商务 财税超市 威客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客户端内容 » 税收筹划 » 筹划案例与分析点评 » 正文
客户端内容

房产公司巧节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23  浏览次数:366
核心提示:案例:A公司是一家房产公司,其开发的五层商业楼,必须整体出租,年租金1800万元。B公司是一家商品零售企业,只希望承租一至三层
案例:A公司是一家房产公司,其开发的五层商业楼,必须整体出租,年租金1800万元。B公司是一家商品零售企业,只希望承租一至三层,现C公司欲500万元承租4-5层。对A、B、C三家公司应如何租赁,既要保证A租金收入,又要减少纳税?正常情况:A公司将房屋租赁给B商品零售企业,A公司缴纳营业税1800万元X5%=90万元;B公司缴纳营业税500万元X5%=25万元。共计缴纳营业税115万元。怎样实现让B公司所谓的转租收入不缴纳营业税,但A公司必须与B公司发生关系,只有A公司与C公司签订租赁协议,但必须B公司担保,这样减少了B公司的纳税,起到了节税的目的。
   
 
[ 客户端内容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全国分站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