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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公司是货物运输企业,“营改增”试点后,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规格有何具体规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13  浏览次数:549
核心提示: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74号公告)规定:1.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74号公告)规定:1.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暂不包括铁路运输服务)开具的专用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及安全管理要求等与现有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致。2.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分为三联票和六联票,第一联:记账联,承运人记账凭证;第二联:抵扣联,受票方扣税凭证;第三联:发票联,受票方记账凭证;第四联至第六联由发票使用单位自行安排使用。3. 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纸张、式样、内容及防伪措施:使用专用的无碳复写纸;发票规格为240mm×178mm;发票各联次颜色与现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同,各联次的颜色依次为黑、绿、棕、红、灰和紫色。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74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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