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八条规定,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因此,超市从农贸公司购买农产品取得的普通发票,可以按上述规定计算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