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尿素产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5]87号)规定,自2005年7月1日起,对国内企业生产销售的尿素产品增值税由先征后返50%,调整为暂免征收增值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尿素产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5]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