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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因开票有误购货方拒收发票,销货方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需要什么资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06  浏览次数:183
核心提示: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的规定:(三)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的规定:(三)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另外,根据征管流程的规定——所需资料:纳税人向发票窗口提出申请,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提供《认证结果通知书》、《认证发票明细》。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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