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若干条款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函[2010]139号)第一条规定: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税款申报当月的销售额,不计入税款所属期销售额。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若干条款处理意见的通知第一条(国税函[2010]1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