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第十六条规定,“农机是指用于农业生产(包括林业、牧业、副业、 渔业)的各种机器和机械化和半机械化农具,以及小农具”。农用挖掘机不属于国税发[1993]151号文件有关免征增值税的农机范围。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第十六条(国税发[1993]1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