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65768101
财税眼 新闻 法规 筹划
专家之窗 预约 问答 咨询
新华学苑 课程 职场 考试
财税商务 财税超市 威客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客户端内容 » 问题答疑 » 涉税问答 » 企业所得税 » 正文
客户端内容

问:采取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否需要进行汇算清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10  浏览次数:299
核心提示: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规定,纳税人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规定,纳税人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的,按下列规定申报纳税: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确定纳税人按月或者按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因此,采取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需要进行汇算清缴。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

 
[ 客户端内容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全国分站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