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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为高级员工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险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10  浏览次数:323
核心提示:  答:纳税人按国家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费,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实扣除,除此之外的人身意外保险

  答:纳税人按国家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费,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实扣除,除此之外的人身意外保险费用不得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六条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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