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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公司在销售商品时,为了鼓励购买者尽快付款,采取了现金折扣的形式。请问,对这部分现金折扣如何作收入上的处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12  浏览次数:219
核心提示: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属于现金折扣,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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