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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公司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应当于何时确认收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13  浏览次数:533
核心提示:公司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应当于何时确认收入?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国债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36号公告)规定,企业投资国债从国务院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发行者)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应当以国债发行时约定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利息收入的实现。企业转让国债,应当在国债转让收入确认时确认利息收入的实现。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国债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36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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