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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股权收购业务完成年度的确定,是以工商变更年度还是税务变更为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12  浏览次数:380
核心提示: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4号公告)第七条《通知》中规定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4号公告)第七条《通知》中规定的企业重组,其重组日的确定,按以下规定处理:(二)股权收购,以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日为重组日。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4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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