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4号公告)第七条《通知》中规定的企业重组,其重组日的确定,按以下规定处理:(二)股权收购,以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日为重组日。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4号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