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是一家具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商户,销售的卷烟从许可证标明的当地卷烟批发商进货,近期发生卷烟批量销售,请问我公司的卷烟批量销售是否需要缴纳消费税?
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卷烟批发单位名单的通知》国税函[2009]459号文,你公司不属于卷烟批发商,所产生的销售业务应属于卷烟的零售业务,在卷烟的进货环节已对卷烟批发商加征了5%的消费税,因此不需缴纳消费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