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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资格审查风险防范措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13  浏览次数:362
核心提示:如下
       提供货物运输劳务的单位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向其主管地方税务局申请认定为自开票纳税人,税务机关应加强对以下内容的审核:
       ①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地方税务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水路运输许可证;
       ②年提供货物运输劳务金额在20万元以上,新办的提供货物运输劳务的单位,注册资金在30万元以上;
       ③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如是租用办公场所,则承租期必须1年以上;
       ④在银行开设结算帐户;
       ⑤具有自备运输工具,并提供货物运输劳务;
       ⑥帐簿设置齐全,能按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妥善保管、使用发票及其他单证等资料,能按税务机关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正确核算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和营业利润,并能按规定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各项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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