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65768101
财税眼 新闻 法规 筹划
专家之窗 预约 问答 咨询
新华学苑 课程 职场 考试
财税商务 财税超市 威客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客户端内容 » 问题答疑 » 涉税问答 » 营业税 » 正文
客户端内容

问:租赁不动产合同租期过长的是否按销售不动产征营业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13  浏览次数:235
核心提示:  答:租赁不动产的行为属于租赁行为,应按服务业租赁业依5%税率征收营业税,与租期长短无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答:租赁不动产的行为属于租赁行为,应按“服务业——租赁业”依5%税率征收营业税,与租期长短无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第七条第六项规定:租赁业,是指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场地、房屋、物品、设备或设施等转让他人使用的业务。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第七条第六项(国税发[1993]149号)
 

 
[ 客户端内容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全国分站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