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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把个人闲置资金借给所任职企业并收取利息,请问我取得的利息收入是否缴纳营业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13  浏览次数:371
核心提示: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56号)规定,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或者个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56号)规定,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当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照“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因此,您个人取得企业支付的利息应当按照“金融保险业”税目缴纳营业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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