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56号)规定,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当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照“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因此,您个人取得企业支付的利息应当按照“金融保险业”税目缴纳营业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