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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公司是运输企业,有几个朋友的车挂靠在我公司跑业务,请问这部分业务收入的营业税应由谁来缴纳?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13  浏览次数:381
核心提示: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2号)第十一条规定,单位以承包、承租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2号)第十一条规定,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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