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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因购房者违约支付给房地产企业的赔偿金是否缴纳营业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14  浏览次数:470
核心提示: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规定,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规定,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赔偿金收入,应当并入营业额征收营业税。

    因此,上述赔偿金应当并入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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