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年第519号)第八条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因此,该职工从任职单位取得的代销手续费,应该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年第5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