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财建[2012]934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2-11-2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调整更新情况,现将2012年第六批摩托车下乡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省级财政部门将本通知及附件尽快落实到乡级财政部门。
附件:1、摩托车下乡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
2、变更信息
[下载附件] 财建[2012]934号.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