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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提供纳税担保风险防范措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13  浏览次数:328
核心提示: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没有担保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纳税担保人。二、纳税担保人同意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应当填写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没有担保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纳税担保人。
二、纳税担保人同意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应当填写纳税担保书,写明担保对象、担保范围、担保期限和担保责任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三、担保书须经纳税人、纳税担保人签字盖章并经税务机关同意,方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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