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东莞市年收入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人数44592人,较2011年增长了19.56%,
市民可网上确认申报个税
过去,由于《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项目较多,表内逻辑关系复杂,纳税人需自行填写,既费时费力,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申报数据的准确性。
今年广东省改变由纳税人自行填报的传统做法,1月1日起全新推出“确认申报”服务模式。即由地税部门依据纳税人上一年度自行申报及扣缴申报的个人所得税数据信息,按照《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规定的申报口径,为纳税人生成一张含有已申报数据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纳税人只需对表内数据信息进行确认或修改,即可完成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义务。
具体操作上,流程也简捷方便,纳税人可通过广东省地税局网上办税系统进入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申报界面。界面将自动显示含有申报数据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表内所显示的申报数据信息,是纳税人上一年度在广东省(不含深圳市)范围已申报的所得和已纳税额等数据信息的汇总。该数据信息仅供纳税人申报时参考,纳税人需根据实际所得进行核对。如相符,按“提交”;如不符,可在修改后按“提交”,便可完成申报,并对确认或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承担法律责任。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如有疑问,可拨打地税12366-2热线。
去年东莞近4.5万人申报
记者从东莞市地税局获悉,2012年东莞市年收入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人数44592人,较2011年增长了19.56%,2011年申报人数为37297人,比2010年增长了19.3%。
个税申报持续到3月31日,2012年度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应该在2013年1月1日至3月31日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市地税局提醒,如果没有在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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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怎样进行确认申报?
答:纳税人可以通过广东省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广东地税),凭身份证件号码、登录密码和验证码登录“个人所得税申报查询功能区”的“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子项目进行网络确认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