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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部分纯电动电池车免征车船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26  浏览次数:452
核心提示:  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三部委发布公告,部分纯电动燃料电池车免征车船税,其中包括华林牌、金华奥牌以
  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三部委发布公告,部分纯电动燃料电池车免征车船税,其中包括华林牌、金华奥牌以及亚星牌多款功能用车或者电动客车。
  这是今年公布的第二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辆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在此次发布的目录中,还包括了节能车型,这些车型将获得减半征收车船税的优惠。上榜的节能车型包括9家车企的65款车型,上海大众、上海通用、上汽均有车型上榜。
  根据今年3月份有关部门发布的《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政策的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对节约能源的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免征车船税。对于减免车船税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通过联合发布《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辆(船舶)减免车船税的车型(船型)目录》实施管理。对于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乘用车、燃料电池乘用车,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通过联合发布《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车型目录》实施管理。而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辆减免车船税目录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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