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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是企业财务人员,请问哪些固定资产不得提取折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14  浏览次数:396
核心提示:我是企业财务人员,请问哪些固定资产不得提取折旧?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年第63号)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年第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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