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我省“营改增”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方便纳税人办理代开发票业务,提高办税服务厅代开发票效率,减少纳税人代开发票排队等待时间,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组织开发了《网上代开发票申请系统》。经研究决定,自2013年8月1日起,我省符合规定的纳税人,可以通过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平台,使用该系统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货运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为便于操作,山东省国税局制定了《网上申请代开发票操作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做好对纳税人的宣传辅导工作,积极引导纳税人使用该系统申请发票。同时要做好对该系统的运行监控工作,发现问题请及时上报。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201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