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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增配小型机设备续购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9-07  浏览次数:518
核心提示: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现就国家税务总局增配小型机设备续购维保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

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现就“国家税务总局增配小型机设备续购维保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增配小型机设备续购维保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3CGYC027
    三、招标内容:为了给国家税务总局各主要应用系统提供一个稳定、高效、安全的主机运行平台,本项目拟对在用的38台IBM小型机续购技术支持与维保服务。服务期3年。
    四、投标人及资质要求:本项目拟由具备小型机设备维保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技术实力及相关资质,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一级集成资质。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和办法:
    1、领取时间:2013年9月6日至9月13日(公休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
    2、领取地点:9月9日至11日铁道大厦2层9会议室
           其他时间国家税务总局东小楼318室
    3、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到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登记备案后,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未登记备案的没有资格参加投标。
    4、登记备案时,投标人必须提交: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计算机信息系统一级集成资质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应在领取招标文件前确定联合体的构成并提交联合体投标意向书(原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9月26日8:3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13年9月26日8:30(北京时间)
    3.投标、开标地点:北京铁道大厦15会议室
    4.开标地址、电话: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102号010-51879199
    七、招标人相关信息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  国家税务总局东小楼318室
    联系人:张晓迪  李晓伟
    联系电话:010—63417043  63417040
    传真:010—63417043
    邮政编码:100038


    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
    二○一三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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