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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单位使用职工个人的车辆,报销的费用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15  浏览次数:471
核心提示:单位使用职工个人的车辆,报销的费用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245号)规定,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2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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