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65768101
财税眼 新闻 法规 筹划
专家之窗 预约 问答 咨询
新华学苑 课程 职场 考试
财税商务 财税超市 威客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客户端内容 » 问题答疑 » 涉税问答 » 个人所得税 » 正文
客户端内容

问:个人转让自建房该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如果建筑材料没有发票,是按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15  浏览次数:441
核心提示:个人转让自建房该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答: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2011年第600号)规定,对于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如果纳税人无法提供财产原值,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财产原值,并据此征收个人所得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2011年第600号)
 

 
[ 客户端内容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全国分站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