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临分配不合理导致的贫富悬殊等影响社会公平和稳定的问题,新老左派都主张要限制企业家等高 收入 者的报酬, 新民粹主义者也热烈响应。谁都明白,这肯定将倒退回改革前那种吃大锅饭、低效率的局面。实践证明,在收入一次分配上,迄今为止尚无优于市场经济 效率优先的体制;但在再分配领域,市场经济存在严重盲点和缺陷,造成社会不公平和不平等等问题。目前世界多数国家都采取 一次分配充分发挥市场经济基础作用,在二次 分配中从公平优先原则出发,利用财税杠杆,即收入转移支付机制,弥补 市场经济的不足,调节贫富差距,保障满足低收入阶层基本生存需求,维护 社会公平和稳定。当前我国分配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不是资本所有者在 一次分配上索取太多,而是国家在二次 分配中宏观调控不力,几乎放任市场经济自发 发挥基础作用, 严重影响社会公平和稳定。当然,作为发展中国家, 二次 分配宏观调控的原则还只能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一个不断向公平优先过渡的渐进过程。
因此,以财产税(房产税)和消费税为中心的税收制度改革,应该成为十八大后改革的重点。首先,只有通过财产税和消费税税制改革,才能既使地方政府拥有与其事权相称的独立、稳定的财源,为解决政治集权与经济分权矛盾,理顺中央与地方关系奠定物质基础,而且将从根本上改变地方政府的行为方式,逐渐成为以自己相对独立的行为对纳税人负责、并接受纳税人监督的公共事务管理者。
其次,财产税和消费税税制改革,将从根本上重建分配和消费结构,对改善分配不合理和内需增长乏力局面,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再次,合理完善的税制,有助于中国社会的民主转型。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是,中产阶级是政治参与的主体,是社会稳定的中流砥柱。合理完善的税制,不仅能确保中产阶级财产不受侵犯,也是他们通过与政府的信息沟通和政治互动监督、规范政府行为的驱动力所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