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个人所得税
(1)纳税人
居民和非居民。在美国,要确定一个外国人是否属于美国居民,必须依据一系列相关的客观标准。符合下列条件的外国人属于美国居民:
所有为移民之目的,法律许可的永久性居民,即“绿卡”持有者。
满足“经常逗留标准”的个人,即于当年在美国逗留不少于31天,并且在最近3年内在美国逗留的时间总数“相当于183天”以上的个人。“相当于183天”的计算方法是:当年(公历年度)在美国逗留的每一天计为1天,倒数第一年在美国逗留的每一天计为三分之一天,倒数第二年在美国逗留的每一天计为六分之一天。
另外,在美国还有专门的规定,用于确定个人在美国居住的第一年和最后一年的哪部分时段被视为居民,哪部分时段被视为非居民。
(2)征税对象、税率
美国公民和属于美国居民的外国人就其来源于全世界的所得纳税,属于美国非居民的外国人只就其来源于美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2006年,美国联邦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如下:
表2 已婚合并申报(含丧偶者)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1)纳税人
居民和非居民。在美国,要确定一个外国人是否属于美国居民,必须依据一系列相关的客观标准。符合下列条件的外国人属于美国居民:
所有为移民之目的,法律许可的永久性居民,即“绿卡”持有者。
满足“经常逗留标准”的个人,即于当年在美国逗留不少于31天,并且在最近3年内在美国逗留的时间总数“相当于183天”以上的个人。“相当于183天”的计算方法是:当年(公历年度)在美国逗留的每一天计为1天,倒数第一年在美国逗留的每一天计为三分之一天,倒数第二年在美国逗留的每一天计为六分之一天。
另外,在美国还有专门的规定,用于确定个人在美国居住的第一年和最后一年的哪部分时段被视为居民,哪部分时段被视为非居民。
(2)征税对象、税率
美国公民和属于美国居民的外国人就其来源于全世界的所得纳税,属于美国非居民的外国人只就其来源于美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2006年,美国联邦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如下:
表2 已婚合并申报(含丧偶者)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级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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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1
2
3
4
5
6
|
不超过15100美元的部分
超过15100美元至61300美元的部分
超过61300美元至123700美元的部分
超过123700美元至188450美元的部分
超过188450美元至336550美元的部分
超过336550美元的部分
|
10
15
25
28
33
35
|
表3 已婚分别申报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级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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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1
2
3
4
5
6
|
不超过7550美元的部分
超过7550美元至30650美元的部分
超过30650美元至61850美元的部分
超过61850美元至94225美元的部分
超过94225美元至168275美元的部分
超过168275美元的部分
|
10
15
25
28
33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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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未婚单身个人(不包括丧偶者和户主)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级数
|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1
2
3
4
5
5
|
不超过7550美元的部分
超过7550美元至30650美元的部分
超过30650美元至74200美元的部分
超过74200美元至154800美元的部分
超过154800美元至336550美元的部分
超过336550美元的部分
|
10
15
25
28
33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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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 户主(包括某些单独生活的已婚人士)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级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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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1
2
3
4
5
6
|
不超过10750美元的部分
超过10750美元至41050美元的部分
超过41050美元至106000美元的部分
超过106000美元至171650美元的部分
超过171650美元至336550美元的部分
超过336550美元的部分
|
10
15
25
28
33
35
|
注:
①对持有时间超过12个月的资产的资本利得要征收资本利得税,普通所得适用10%或15%的纳税人的长期资本利得适用5%的税率;普通所得适用其他税率(25%,28%,33,35%)的纳税人的长期资本利得适用15%的税率;《国内收入法典》第1250节规定的未收回的利得适用25%的税率;收藏品的资本利得适用28%的税率。持有时间不超过12个月的资产的资本利得,适用上述累进税率。
②符合条件的鳏夫和寡妇可以使用合并申报的税率。
非居民外国人不能使用户主或合并申报的税率。
(3)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①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的一般方法。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确定毛所得为起点。美国《国内收入法典》第61款定义,毛所得是指纳税人任何来源的所得(有特别规定的除外),并列举了15项应计入毛所得的所得,这些所得是:提供劳务获得的报酬,包括酬金、佣金、福利和其他类似项目;从事经营获得的毛所得;处置财产的利得;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股息;赡养费和分居抚养费;年金;来源于人寿保险和捐赠合同的所得;养老金;因豁免债务而获得的所得;合伙企业毛所得的分成;与死者有关的所得;来源于地产或者信托权益的所得。该条款还特别强调了毛所得不仅仅限于这15项所得。与之同时,《国内收入法典》的其他条款又明确了几项不应计入毛所得的所得,第一项是纳税人根据“人寿保险合同”,因死亡而获得的收入,包括根据工人赔偿保险合同,捐赠合同,健康及事故保险合同,因死亡而获得的收入,或者其他契约性死亡赔款;根据“人寿保险合同”,因不治之症或者慢性病而获得的收入。第二项是纳税人获得的礼物和遗产。第三项是纳税人获得的州及地方债券的利息。第四项是纳税人因遭受到人身伤害或者疾病(指肉体上的伤害或者疾病)获得的赔偿金不计入毛所得,单纯因遭受精神上的伤害而获得的赔偿金应计入毛所得,但是因肉体上的伤害或者疾病引起的精神上的伤害而获得的赔偿金不计入毛所得。第五项是某些符合条件的奖学金或者减少的学费等等。
毛所得扣除《国内收入法典》第62款规定的调整项目后,就得到调整后的毛所得。“调整后的毛所得”这个概念只与个人纳税人有关,对法人纳税人、信托和合伙企业来说没有意义。《国内收入法典》第62款规定的调整项目有:纳税人从事任何贸易或者经营活动所发生的一般且必须的费用开支:例如支付给提供劳务的个人的薪金或者其他报酬、为经营或者贸易之目的发生的差旅费等等;出售或者交换财产发生的亏损;某些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自营者的养老金、利润分成和年金;某些退休储蓄;抚养费或者赡养费;搬迁费用和教育贷款的利息等。
调整后毛所得减去个人免税额和标准扣除额或者分项扣除额就是应纳税所得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调整后毛所得一个人免征额和抚养免征额一标准扣除额(基本标准扣除额+附加标准扣除额)或者分项扣除额(二者中较大者)。
2006年,个人免征额和抚养免征额为3300美元;2006年的标准扣除额见表6(非居民外国人不能享受标准扣除额)。
表6 2006个人基本标准扣除额
纳税申报表的填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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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标准扣除额(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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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
已婚,合并申报;失去配偶的个人
户主
已婚,分别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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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0
10300
7550
5150
|
2006年,依赖他人供养的人可以享受的标准扣除是下列A和B二者中的较小者。A指5150美元;B指850美元或依赖他人供养的人取得的收入加上300美元中的较大者。
分项扣除则包括纳税人支付的某些利息;纳税人缴纳的州和地方税,例如所得税、不动产和个人财产税等,但是联邦所得税、联邦遗产赠与税和州遗产税不能扣除;纳税人遭受的意外损失或者被盗损失;纳税人发生的与慈善捐赠有关的扣除;纳税人发生的某些医疗或者牙医费用等等。上述分项扣除的总额超过调整后的毛所得2%的部分可以扣除。
②雇佣毛所得。在没有税收协定或者《国内收入法典》中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非居民外国人必须就其在美国境内工作获得的报酬纳税,不管该报酬是在何时、何地支付的。
美国通常不对居民和非居民外国雇员处于“旅行状态”时得到的个人生活开支(即食宿开支)补助或者旅行开支补助征税。但是,对其配偶或者受赡养人得到的上述补助要征税。不同于上述确定美国居民身份的标准,“旅行状态”指的是纳税人临时离开其“税收意义上的家”(即雇主的业务所在地)。在美国,通常是对时间不超过1年的委派,基于“事实和状况”的原则来确定纳税人是否处于“旅行状况”。纳税人被委派到某一工作地点工作的时间超过1年将不被认为是临时的,不管任何其他的事实和状况如何。
③资本利得和投资所得。属于美国居民的外国人的资本利得和投资所得应计入其所得,在美国纳税。属于美国非居民的外国人,如果在利得发生的纳税年度期间,在美国境内逗留了183天以上,那么其来源于美国的净资本利得要缴纳30%的税。不管纳税人在美国逗留与否,其来源于美国不动产的资本利得都应纳税。
非居民外国人来源于美国的利息、股息、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通常要按30%的比例税率(或者是税收协定中规定的较低的税率)缴纳预提税。但是,非居民纳税人也可以选择申报不动产的净租赁所得,按累进税率纳税。另外,非居民取得的某些“有价证券投资收益”通常可以免税。
④雇员商业扣除。居民和非居民外国人可以扣除处于“旅行状态”时未获得补偿的旅行和生活开支;一般性商业开支和必要的商业开支,包括与商业有关的搬迁费用;旅行和招待费用(有一定限额)。可以扣除的餐费和招待费为实际发生费用的50%。另外,可以扣除的商业费用总额加上其他分项杂类扣除额超过调整后的毛所得的2%的部分可以扣除。未获得补偿的搬迁费用不受上述2%底线的限制,属于线上扣除,即在计算调整后的毛所得时从毛所得中扣除。按照法律,搬迁费用补助可以不包含在雇员的个人所得中。如果雇员没有将搬迁费用补助计入其个人所得中,那么雇员就不能扣除搬迁开支。处于“旅行状态”的非居民外国人可以扣除往返交通费用,但是,居民外国人通常不能扣除往返交通费用,因为他们一般不是处于“旅行状态”。
⑤非商业扣除。居民外国人可以分项扣除的项目包括:符合条件的住宅利息;大部分州及地方所得税和财产税;为了获得收入发生的费用(与其他分项杂类扣除额之和超过调整后的毛所得的2%的部分可以扣除);一定限额的医疗费用、意外损失和被盗产生的损失、慈善捐赠等。私人利息不允许扣除。
对于调整后的毛所得超过规定限额的纳税人,除医疗费用、意外损失和被盗产生的损失、投资利息以外的其他分项扣除要受到限制。2006年对调整后的毛所得的限额分别是:合并申报的已婚纳税人、单身纳税人和户主纳税人为150500美元;分别申报的已婚纳税人为75250美元。该限额每年都根据通货膨胀率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毛所得超过上述限额的纳税人,必须降低其分项扣除额,降低的数额等于超过限额的那部分调整后的毛所得的3%和分项扣除总额80%二者中的较低者。
就投资借款而支付的利息可以扣除,限额为净投资所得(投资所得减去投资费用,但是不能减去利息)。不允许扣除的超额投资利息费用可以申请在以后年度扣除,限额为投资所得。
非居民外国人可以扣除一定限额的在美国发生的意外损失及被盗损失、给美国慈善机构的捐赠和州及地方所得税。
2006年,年龄不低于65岁的盲人还可以享受1000美元的附加标准扣除额,如果这些年龄不低于65岁的盲人是未婚个人(不是失去配偶的个人),那么他们可以享受的附加标准扣除额是1250美元。
⑥个人免征额。美国允许居民和居民外国人就自己、配偶(有例外)和每一个受抚养或赡养的人(必须是美国、加拿大以及墨西哥的公民、侨民或居民)进行个人扣除。非居民外国人只能就自己进行个人扣除(来自加拿大、日本、韩国或墨西哥的人除外)。
2006年,个人免征额为3300美元。每年都根据通货膨胀率对个人免征额进行调整。如果纳税人调整后的毛所得超过下列规定的限额,每超过一个2500美元(已婚分别申报者为1250美元),纳税人的个人免征额就要降低2%。2006年,调整后毛所得的限额为:合并申报者和失去配偶的个人:225750美元;户主:188150美元;单身:150500美元;已婚分别申报:112875美元。
⑦税收庇护。税收庇护是指纳税人用来降低应缴纳税额或者推迟纳税的各种方法。纳税人最常采用的税收庇护方式有:拥有有限的合伙企业权益,进行可得到折旧、利息或者税收扣除的不动产投资等等。美国1986年的《税制改革法典》对纳税人使用税收庇护进行了严格的限制,规定纳税人从事税收庇护活动产生的亏损(即“非勤劳活动”产生的亏损)不能用来抵销其他的应纳税所得,例如勤劳所得和利息、股息等投资所得。这些税收庇护活动产生的亏损只能用来抵销来源于税收庇护活动的所得。同样,税收庇护性质的投资可以得到的抵免也只能用来抵销这些投资的净所得应缴纳的税额。来源于税收庇护活动的、在当年没有得到扣除的亏损可以向后结转,用来抵销在将来年度来源于税收庇护活动的所得;当投资被出售或者停止运营时,可以用来抵销其他来源的所得。
⑧税收抵免。居民外国人可以申请抵免其在外国或者外国政府单位缴纳的所得税(有一定的限制),或者,把在外国缴纳的税收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非居民外国人通常不能扣除或者抵免其外国税收。居民和非居民外国人都可以申请抵免子女和受赡养者的照顾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