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规定,在代理业务中,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责任的,不属于应税凭证,不贴印花。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