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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工程监理合同是否需要贴花?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16  浏览次数:302
核心提示:工程监理合同是否需要贴花?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88年第11号)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2.产权转移书据。3.营业账簿。4.权利、许可证照。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因此,企业与监理公司签订的工程监理合同,不属于上述列举的印花税征税范围,不缴纳印花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国务院令1988年第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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