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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17  浏览次数:396
核心提示: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7年第224号)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7年第2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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