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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新准则下应交个人所得税如何核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19  浏览次数:289
核心提示: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  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应代扣代交的职工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

  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应代扣代交的职工个人所得税,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交纳个人所得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某企业李经理3月份取得工资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为560元,企业在向李经理支付工资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   560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560

  企业交纳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560

   贷:银行存款      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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