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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营改增专项培训拉开序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0-15  浏览次数:1709
核心提示:厦门市营改增专项培训拉开序幕
      根据国务院的部署,厦门市将从2012年11月1日起,在交通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改增”试点。记者昨日从厦门市国税局了解到,厦门市营改增专项培训将从本周起拉开序幕,培训形式将以集中培训为主。同时,国税部门还将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开展面对面辅导,预计到本月底前全市6千多家试点企业可至少轮训一次。
   据悉,此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涉及面较广,目前试点行业主要是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也就是“1+6”模式。我市的广告、会展、软件服务、货物运输代理、船舶代理、鉴证咨询、检测检验等行业都属于试点的应税服务范围。
   为更好地帮助企业掌握最新政策,从今日起直到本月底,国税各主管基层征管部门将对于确认的试点企业,结合试点企业的规模和行业特点,分批次的开展集中培训,同时国税部门还将根据具体情况,对部分行业协会和企业开展上门授课以及面对面辅导。
   此次营改增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增值税有关政策规定、纳税申报、营改增优惠政策衔接以及发票开具及领购等内容,各主管税务部门将为试点企业免费授课,预计到9月底培训场次将超过20场,我市6千多家试点企业可至少轮训一次。部分确实属于试点范围,但是没有列入试点名单的企业,也可以联系所辖国税部门,提前预约培训席位,主管税务机关将在核实后安排政策辅导。
   据介绍,为确保税制顺利转换,我市国税部门制定了试点工作方案任务分解表,涉及征管系统和税控系统升级、设备更新、申报系统调整、发票改版印制、内外宣传培训等115项具体工作。据了解,目前国税部门已对地税部门移交的试点企业逐户联系,核实企业的具体业务领域,目前全市“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的资料核实及税务登记、税种登记、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等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
   营改增对于很多原有营业税企业而言是个全新的内容,国税部门昨日也特别提醒说,广大企业应主动适应增值税管理、纳税申报以及会计核算的新要求,关注国税网站“营改增”专题了解相关内容,同时也可登录国税网站查询国税各基层局相关培训公告和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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