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云国税函[2010]184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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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宣传材料的通知》(国税函〔2010〕13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自身实际,通过税法宣传、大厅张贴、拷贝印发等多种形式向各级国税干部和纳税人做好宣传工作,保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准确贯彻执行。
二O一O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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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