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闽地税发[2011]113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1-7-14
各市、县(区)地税局,省、各设区市地税局直属分局、稽查局,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市地税局外税分局,泉州、南平市地税局征收分局:
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闽政办〔 2011 〕157 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 对应法规 ————————————————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闽政办[2011]157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