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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分类-地方法规

湛江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04  浏览次数:218
核心提示:文号:湛地税发[2011]499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1-12-26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财厅、省

文号:湛地税发[2011]499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1-12-26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财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粤财法[ 2011 ] 109 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 对应法规 ————————————————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湛地税发[2011]499号)   湛江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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