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7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2-6-25 ————————————————————————————————————————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决定,现就我市娱乐业营业税适用税率问题公告如下:
自2012年7月1日起,高尔夫球适用7%税率,其他娱乐业应税项目适用5%税率。
特此公告。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