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渝地税发[2009]189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9-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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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九年九月十五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