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京地税地[2010]145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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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