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京地税法[2002]274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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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和伊朗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国税函[2002]43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做好执行准备。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和伊朗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国税函[2002]4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