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冀地税函[2010]15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0-1-29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8号)转发给你们,各级地税机关要加强与当地证券机构的联系,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限售股转让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和《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清算申报表》由各单位自行按样式印制。
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