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冀地税函[2004]170号 状态:时效性 发文日期:2004-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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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秦皇岛渤海物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行为免征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902号)转发给你们,请参阅。
二○○四年七月三十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秦皇岛渤海物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行为免征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902号)